前 言
自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发布以来,保健食品领域历经了原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的监管,其管理方式在近三十年间不断优化,对保健食品的审评要求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目前所说的“双无”保健食品,主要包括1996年至2005年7月1日前原卫生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产品,这些产品的注册证书中“无有效期、无产品技术要求”,与现行监管标准存在差异,为当前的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鉴于此,早在2004年,国家相关部门已开始规划“清理换证”工作,并于2023年8月31日正式落地相关政策,时间跨越近20年。
在此背景下,瑞旭集团法规研发团队根据现有情况撰写此指南,围绕中国“双无”保健食品换证这一主题,从政策、程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探讨,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双无”换证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