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生产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要求,为做好全省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的集中换证工作,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整体流程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
为确保能指导企业顺利通过换证审查,可接受企业在提交系统前向省局提交书面核查申请:
表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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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核查内容 |
(1)省局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机构专家组成核查小组,进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对生产批记录、原料采购发放记录、产品检验放行记录进行核实。 (2)核查小组负责根据产品实际生产执行的配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填写实际生产配方表,作出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以及产品技术要求;各核查组认真核对“配方、工艺、技术要求”三要件与申报资料的一致性,确保如实反映生产实际。 |
核查时限 |
· 现场核查工作应在企业申请或总局信息推送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 · 核查小组出具核查意见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结论; · 核查结论应于1个工作日内上传总局换证系统; · 承担“双无”换证产品试验或检验的第三方机构应优先安排相关工作。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彦宾 联系电话:0971—6128116 电子邮箱:22606922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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