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要求,为确保换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换证工作方案》。
“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整体流程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
表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换证意见的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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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申请材料 |
申请省级换证意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意见申请书; 2.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表、实际生产执行的生产工艺、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技术要求; 3.《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相关变更或转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 上述材料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应为纸质版材料盖章扫描件。 |
核查内容 |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重点审查申请人提交换证材料中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产品技术要求与产品原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生产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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