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于4月11日举办网络研讨会:标签新规下,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将面临哪些重大变化?现特根据研讨会中企业同行们提出的问题做如下总结解答,以期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保健食品研发要点等相关内容。
1.保质期要求在主要展示版面或者在主要展示版面标注见包装某部位。这个主要展示版面具体怎么定义?
答:主要展示版面的定义可以参考GB 7718-2011及其实施指南中的释义。
GB 7718-2011:主要展示版面——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GB 7718-2011实施指南释义:“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是指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明显、无需特意寻找的部位。例如,长方体形包装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的最大侧面,正方体形包装物或正方体形包装容器的任意侧面,圆柱形或近似圆柱形包装或包装容器的一个可平视侧面,扁圆形包装物或扁圆形容器的圆周面或顶盖,均为“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因此,同样大小的包装,展示版面可能不只一个。确定主要展示版面最重要的原则是,应该有足够的大小容纳应标示的内容。在这一原则下,通常应选择面积最大的一面作为展示版面,或其中的一个作为主要展示版面。
2.营养成分表的单位每100克(g),只能这么写吗?可以直接写 每100克 这样吗,就是不写(g)
答:可以。
3.若碳水化合物的糖只有乳糖,那这个糖可以标示为乳糖吗?
答:GB 28050-2025中,糖和乳糖分别标示,因此不可以直接将糖标示为乳糖。
4.请问新食品原料的标签参考哪个法规?
答:新食品原料通常不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按GB 7718-2025中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要求进行标识。
5.根据8.1.1的要求,是不是进口食品的原外文包装上用外语或繁体标识了不添加XX食品添加剂也是不行的
答:不可以。
6.提前执行新标准,需要在标签上说明吗?
答:可以提前执行新标准,并在标签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
7.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至一定要在主要展示板面吗?可以在瓶底打码吗?
答:未在包装主要展示版面时,应当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
8.普通食品主要展示版面是不是也要分开标注净含量和规格?
答:不要求分开标注,规格信息可以包含在净含量信息中,比如:净含量:200克(40克×5)。
9.复合配料的复合配料可以不用标示展开项,这个复合配料的复合配料有没有标准都可以不标示吗?
答:是的,复合配料的复合配料不用展开,无论是否有标准。
10.进口食品的国内销售商,中文标签上只能以“进口商、代理商”作为引导词吗,可以使用“经销商”这样的引导词吗?
答:GB 7718-2025 8.3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进口商/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没有提及经销商,不宜使用“经销商”这样的引导词。
2025年,瑞旭将结合食品合规领域的关注热点,推出一系列公益网络研讨会,为企业解读法规,提供建议,并答疑解惑。瑞旭欢迎您的关注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