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膳食补充剂食品没有注册保健食品,在国内销售应当认定为保健食品还是普通食品?
发布时间:2024-03-12发布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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