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分离蛋白或/和乳清蛋白在产品备案时,需要配伍营养物质的,提供已批准产品相同配方原料种类、相同保健功能的资料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07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大豆分离蛋白或/和乳清蛋白确需与营养物质配伍的,应提供与已批准产品相同配方原料种类、相同保健功能的资料。其中相同配方原料种类资料,是指与已批准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原料】项下内容完全相同的原料名称和种类,备案产品不应增加或删减已批准产品的原料名称和种类。相同保健功能资料,是指已批准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保健功能】项下,至少包括该原料目录中的功效。

 

2023-12-07 18:00:00

 

官方链接:大豆分离蛋白或/和乳清蛋白在产品备案时,需要配伍营养物质的,提供已批准产品相同配方原料种类、相同保健功能的资料要求是什么?

最新课程
暂无课程
食规查食品原料及法规数字化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86 571 87206538
服务邮箱:
food@cirs-group.com
×
食规查提供一站式食品原料及法规数据库查询服务,涵盖食品添加剂、普通食品配料、注册保健食品原辅料、备案保健原料的一站式查询,同时也包含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法规、标签规范等数据,助力企业合规与消费者健康。可靠、快速、权威、精准,您的食品法规助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楼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38
热门清单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