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能否用于普通食品
发布时间:2024-07-16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Q:您好,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的公告中,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增加进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这两个原料不能用于普通食品使用?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3月发布的《普通食品原料纳入保健原料目录的使用监管问题的解读》,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蛋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1674-2010)规定的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可用于保健食品和其他食品生产。但对符合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要求,明确用量并声称对应功效的,只能用于保健食品备案生产,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官方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留言

最新课程
暂无课程
食规查食品原料及法规数字化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86 571 87206538
服务邮箱:
food@cirs-group.com
×
食规查提供一站式食品原料及法规数据库查询服务,涵盖食品添加剂、普通食品配料、注册保健食品原辅料、备案保健原料的一站式查询,同时也包含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法规、标签规范等数据,助力企业合规与消费者健康。可靠、快速、权威、精准,您的食品法规助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楼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38
热门清单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