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申报资料和说明书】食用量及食用方法项如何标注?
发布时间:2023-11-21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答:应与产品配方配伍及用量的科学依据、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及稳定性试验相符,对于食用时需要特殊注意的应准确描述,如不能够一次性食用完毕的产品,应明确可定量食用的方法。例如:每日1次,每次1g,口服(用配备的汤匙量取)。

 

官方链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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