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对于含何首乌的保健食品,除了关注上述问题外,还应注意哪些内容?
答:(一)配方中仅含有何首乌一种蒽醌原料的,注意事项调整为“本品含何首乌,对该原料反应敏感者慎用或咨询医药专业人士,不宜长期超量服用、不能代替药物,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二)不建议研发既含有何首乌,又含有其他蒽醌原料的保健食品!确需申报此类保健食品时,应重点关注组方合理性及配伍必要性,且不适宜人群至少应包括“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年老体弱者、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项至少应包括“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请立即停止食用。本品不宜长期超量食用,肝、肾、肠道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食用者,建议咨询医药专业人士。本品含何首乌,对该原料反应敏感者慎用或咨询医药专业人士,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官方链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