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销售“红牛”、“劲酒”等保健食品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备案?
发布时间:2024-03-01发布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Q:我准备经营一个小卖部,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有“红牛”、“劲酒”等保健食品,销售“红牛”、“劲酒”等这种保健食品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备案?

A: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一、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同步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目前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应当在销售活动开展前完成备案。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包含特殊食品)应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备案,并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中填写是否经营特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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