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宝典

2025-10-20
想要查看完整内容吗?立即免费注册,即可获得1小时的专家咨询!
Q
食审中心丨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常见问题及解答(一)
A

一、申请人接受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应准备哪些材料?

1.全套申报资料含补充材料。

2.研发、试制、检验现场环境、条件、设施、设备以及过程相关的原始记录和数据等。

3.拟进行动态试制现场的原辅料内包材、生产环境、条件、设施、设备等相关材料。

 

二、保健食品可以更换试制单位接受注册现场核查吗?

对于原注册生产试制现场由于主体灭失、生产许可证失效等原因已不具备注册核查条件的,申请人可重新确认具有相应生产许可的动态试制现场接受现场核查,但须提供原试制现场已不具备核查条件,以及新试制现场具备生产能力及资质的证明。

 

三、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确认表应如何填写?

可参照以下样表填写。


 

 

四、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确认表如何反馈给中心?

1.通过EMS发放核查确认通知的,收到通知后,应将《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确认表》纸质版(一式1份)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有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C1层,收件人:注册核查部。

2.通过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发放核查确认通知的,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填写核查确认表,并将确认表原件扫描上传至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官方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食规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食规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食规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食规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规查",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食规查联系。

最新法标
No data
食规查食品原料及法规数字化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86 571 87206538
服务邮箱:
food@cirs-group.com
×
食规查提供一站式食品原料及法规数据库查询服务,涵盖食品添加剂、普通食品配料、注册保健食品原辅料、备案保健原料的一站式查询,同时也包含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法规、标签规范等数据,助力企业合规与消费者健康。可靠、快速、权威、精准,您的食品法规助手!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楼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38
热门清单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